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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对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分为五类进行管理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 9:59:05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浙江大学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研究型大学特点和要求的各类人才评价体系,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的原则,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人事管理和考核晋升制度,对教学科研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学校将现有教学科研人员的岗位分为五类:教学科研并重类、研究为主类、教学为主类、应用推广类和其他类,对不同类别的教学科研人员实行不同的考核要求和政策支持。
  教学科研并重类教师的岗位考核主要以高水平研究、高水平成果和高质量教学为主。学校将根据人文社科与理工农医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分别制订考核办法,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岗位要求。对于聘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一至二级的教授及聘在其他等级上的业绩优秀的教授,试行聘期目标考核。对于参与学校阶段性重点工作(如外派等)的人员要给予特殊考虑。
  研究为主类教师的岗位考核主要是以高质量的论文、研究成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社会发展的突出贡献等作为依据,可不承担具体的课程教学任务,但要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实践环节等人才培养工作。研究为主类教师在符合教学科研并重类岗位任职条件情况下,允许申请转入教学科研并重类岗位。
  教学为主类教师是指承担公共体育课、艺术课教学的教师,有较长教学经历的公共外语课教师,以及年龄在45岁以上、且教学工作在15年以上从事其他量大面广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其岗位考核主要以教学态度、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以及培养学生的质量为依据,同时应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
  应用推广类教师是指纳入学校工业技术研究院、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农业推广中心)等学校设立的研究机构管理体系管理的,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转化和推广及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人员。主要考核其获得的科研经费(进入学校)数量、研究开发成果以及社会服务的效果和成果等。应用推广类研究系列的研究员、副研究员在符合教学科研类教授任职条件情况下允许提出转岗申请,竞聘教学科研类教授或副教授。
  凡不纳入学校工业技术研究院、农业推广中心等学校设立的研究机构管理体系管理的、主要从事应用研究与技术转化等工作的固定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纳入其他类人员管理,可申请办理缴薪留职手续。考核时将以其获得的科研经费(进入学校)数量、以及对学校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等作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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