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长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规划,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有关业务规范、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图书馆学术研究的组织规划和主持学术成果水平评价。
三、全面主持图书馆工作,指导和带领全馆员工积极完成本馆和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负责检查督促本馆各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考核本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水平,做好馆内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业务培训和职称评聘工作。
五、负责制订和审核本馆的文献、设备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及各项统计工作。
六、组织领导图书馆的外事接待和对外学术、业务交流活动。及校内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七、负责全馆工作总结,并定期向主管校长、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和上级部门汇报。
八、负责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常务工作。
九、负责全馆的安全、消防、保卫等综合治理工作。
副馆长职责
一、协助馆长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学术研究计划等,并组织检查总结和研究执行情况。
二、在馆长的领导下,指导分管部门制订和实施工作计划。
三、负责组织安排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带领有关人员完成各项任务并就本馆的其它工作提出建议。
四、协助馆长做好本馆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考核和职称评聘等工作。
五、并协助馆长做好其它工作。